English

不准动用国家税款奖励纳税人

1999-05-30 来源:文摘报  我有话说

税宣

最近,一些地区为鼓励纳税人积极纳税,对一些纳税大户实行重奖。为防止出现动用国家税款奖励纳税人的现象发生,确保国家税款及时定额缴入国库,国家税务总局发出紧急通知,不准动用国家税款奖励纳税人。

《通知》说,依法征税是税务机关应尽的职责,税收是国家财政收入的主要来源,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以任何形式和名义擅自动用。对于违反国家法律、法规规定的,一经查实,必须严肃处理。

(《中国税务报》99.5.26)

手机光明网

光明网版权所有